中標是非常開心的一件事情,但是也是會存在一些意外的情況,當中標結果出來后,中標人可能由于資金周轉困難、利潤低、承接了更好的建筑工程等各種原因,而出現(xiàn)棄標的情況。當出現(xiàn)這樣的情況時我們該如何處理了,下面就和專門做長沙標書制作的品瑞一起來了解一下吧。
面對中標人棄標的,招標人必須妥善處理,才能盡可能保障自身權益。一般而言,招標人可以如下處理:
第一種:在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后,招標人可以根據(jù)實際情況選擇向第二中標人發(fā)出中標通知書,或者選擇重新招標,解決標的項目的事宜。至于最終是選擇第二中標人,還是重新招標,需要招標人集合實際情況來權衡的,情況不同,選擇不同,結果也不相同。
第二種:招標人可追究棄標的中標人的法律責任。在中標通知書發(fā)出后,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,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,屬于違約行為,招標人可以沒收中標人的招標保證金,若未交招標保證金或招標保證金不足賠償?shù)模袠巳丝梢灾袠巳速r償實際損失。若協(xié)商不成的,招標人可以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追償。
但需要注意的是,當中標人由于不可抗力因素等正當理由棄標的,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如由于國家政策變動、社會騷亂、地震洪災等原因,導致中標人不得不棄標的,中標人不承擔責任。所以,實踐中,在中標通知書發(fā)出去后,中標人棄標的,該如何處理,最終仍是要看實際情況來定,不同情況,采取不同的處理方式,靈活應對,妥善處理。要是損失金額大或情況復雜的,建議最好找個律師協(xié)助處理,盡最大可能在妥善處理相關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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